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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通知

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通知

各有关单位:

  根据《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苏人社函〔2012〕588号)要求,现面向园区单位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申报条件:
  1.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;
  2.具有一定规模,并具有专门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;
  3.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,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;
  4.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。
   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和技术中心,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工作站。

  二、材料内容:
  1.《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》(如附件,下简称《报批表》);
  2.有关附件材料。附件材料包括:
   1)本单位综合情况简介;
   2)《报批表》有关表项所填内容的佐证材料复印件等。

  三、递交要求:
  1.《报批表》和附件材料合并装订,并编有目录和页码,一式9份;
  2.《报批表》电子文档1份。

  请将上述纸质申报材料于2013年1月31日前送交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号窗口,电子申报材料发送leader@sipac.gov.cn

  四、联系方式
   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王晓春 67068009
   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杨央  67068016

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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