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申报苏州工业园区科技领军人才(纳米专项)的通知
各区内研究院、大学科技园:
为加快推进园区纳米技术产业发展,经讨论决定,特开辟“领军人才(纳米专项)申报评审绿色通道”,增加一次纳米领军人才专项评审工作,详见附件3 。
请于3月15日之前以邮件形式提交。如有相关申报政策方面问题,请咨询高教区科研处孙云鹏(电话62867052)、孙海锋(电话62867001)。
苏州独墅湖高教区管理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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